所謂charity shop,就是慈善商店,是英國一種和便利店一樣常見的商店。但是它與其他商店不同的是,慈善商店裏賣的物品,都是人們主動捐獻出來的物品,比如不要穿的衣物、過時的家具等,東西價格自然要比普通商店低一些。人們在慈善商店裏買東西,付的錢最終都被當做捐款,贈給慈善機構。
不要以為這就是「破爛二手貨實體店」的代名詞,慈善商店裏陳列的東西都是很體面的,即使是舊衣服,也都散發著洗衣粉的清香,整整齊齊被掛在衣架上供顧客挑選。而且據說,許多政客名人都喜歡逛慈善商店。當然,肯定不是因為他們沒有錢。
我家附近的街道上就有不少慈善商店。每次去捐了衣物,店裏的修女服務員都感激不盡,像是我給他們帶去了價值連城的寶物。
每天路過大大小小的慈善店,感覺它們和在英國的中餐館一樣,已經是生活的一部分。其實在英國,慈善是一個一點都不陌生的存在。在大一點的地鐵站,有時會見到一些人拎著小水桶,嘴裏呼喊著些什麼,這些人就是為慈善機構工作的人,抬頭看看,各種各樣的短信募捐平面廣告都在告訴你,世界上哪裏的兒童或者婦女、小動物、退役軍人、病人、森林綠地、犯人家屬等等需要我們的關注,需要我們的支援。
我問在慈善商店工作的人員,為什麼英國的慈善事業如此「鋪天蓋地」,似乎什麼對象都值得募捐。
對方說,在英國做慈善事業是可以減稅的,英國的慈善組織收支免稅,而且可以向政府提出基金申請撥款。慈善組織不是所謂的「野雞」機構,都是有政府專門設立的獨立機構慈善委員會統一管理,一般規模稍大的慈善機構,都要登記註冊。
而慈善商店,則是這些慈善機構的網點。這樣一來,慈善組織就有了自己的非盈利的有效運營模式。
我一聽,可急了,說:「萬一有人冒充慈善機構,不進行登記註冊,把募捐來的錢佔為己有,我也追蹤不到自己的捐款,怎麼辦?」
對方告訴我,維持慈善事業穩妥運行,從未失控的最關鍵一點是,英國有一部《慈善法》。這套法律保證了所有慈善機構的社會地位,可靠性,管理制度,獎懲制度等等。而且,這套法律已經有400年的歷史,應該說,是一套很成熟的法律。
我仍然不服,追著發問:「法律也是人定的,總有人鑽空子,他們去騙錢那怎麼辦?」
對方真誠地看著我,說了一句話:「你為什麼這麼不相信慈善組織呢?為什麼覺得他們總是在騙人呢?」
我瞠目結舌,啞口無言。
是啊,在英國的這些日子,倒是真的從來沒有聽聞慈善組織的醜聞。看著身邊慈善事業每年的發展,說明人們還是源源不斷地在支持慈善組織,即使在經濟危機的關頭下,也沒有因為經濟原因而停止捐款,只是英國百姓近年來手頭緊捐款少了。為什麼我如此不相信慈善組織呢?
仔細想了想,還有一個原因,那就是人與人之間的信任。慈善事業除了法律的保證,另外一個基石就是人們的信任。上百年的慈善歷史不是一天建成的,要獲得人們的信任,除了要證明自己的「言行符實」,更重要的是如何長久保持「言行符實」,建立信任,讓捐款的人們放心。因為所有人都明白,慈善機構更是清楚,醜聞對慈善事業的打擊是毀滅性的,不僅毀滅的是整個機構、事業,更是人與人之間不易建立的信任。說的通俗點,自己拿去捐款的錢,是收不回來的,可是身邊千千萬萬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,還是在不斷地捐款,這樣的善良動機如果被慈善醜聞打擊,那將是對這個事業的不可扭轉地毀滅。英國人奉信基督教,對捐助有一種傳統的自覺意識。如果這種自覺意識被毀滅,那麼這個社會恐怕也沒有任何底線可言了。